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 号)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现将钦龙金属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委托单位名称:钦龙金属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二)受检单位名称:钦龙金属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三)受检单位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昆嘉路516号
(四)检测类别:委托检测
(五)样品类别:土壤、地下水
(六)检测内容:
土壤:pH值、六价铬、氟化物、氰化物、铜、镍、铅、锌、钠、硼、铝、铁、钾、锰、钴、石油烃(C10-C40)、丙酮、2-丁酮、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地下水:pH值、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碘化物、氰化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六价铬、硼、铝、铜、铁、锰、镍、锌、钠、钾、钴、铅、砷、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2-丁酮、丙酮、总磷
二、检测结果:
土壤:
(1)重金属(铜、镍、铅、锰、镍、钴、铁、铝)、硼、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六价铬、氰化物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均未检出;均符合《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和《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24年)中工业用地筛选值。
(2)2-丁酮均未检出,锌均有检出,丙酮部分有检出,检出值满足河北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钠、钾无评价标准,本次不评价。
(3)pH值最大值为7.52,最小值为7.08,结果显示地块无酸化、碱化。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因子检出值均未超过引用评价标准值。
地下水:
(1)金属中钠、钾、钴、铅、铁、铝、铜、锰、镍、锌有检出,砷有检出,检出结果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值。六价铬未检出,钾有检出,无评价标准,本次不评价。
(2)挥发性有机物(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均未检出。
(3)常规项目:pH值、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碘化物有检出,检出结果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值。硼有检出,其中W1点位检出值为3.47(4.76)mg/L,超出限值2.0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氰化物均未检出。
(4)地下水pH最大值8.4,最小值7.3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值。
(5)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结果未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之内。丙酮、2-丁酮均未检出;总磷有检出,无评价标准,本次不评价。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钦龙金属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嘉雄 联系电话:0512-57638888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昆嘉路516号
四、公示
公示内容:昆山钦龙金属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